中新網吉林新聞7月13日電 (譚偉旗 張旭)近日,柳河縣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案件。
據悉,二十年前,陳某與李某為某單位同事,李某因生活需要向陳某借款,后李某因經濟困難離開柳河縣,與同事斷了聯(lián)系,陳某尋找李某多年,一直杳無音訊,無奈陳某一紙訴狀訴至法院,希望法院能夠幫助其討還陳某欠自己的錢及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立即通過多途徑尋找被告李某,在走訪了相關單位、李某所屬社區(qū)及物業(yè)后,終于在開庭前幾日,接到了李某的電話。李某表示他可以參加庭審,但疫情原因,暫時不能到庭。
為盡快查清案情,在征得雙方同意的情況下,法官決定采用互聯(lián)網開庭的方式進行審理。
在庭審過程中,法官發(fā)現(xiàn)案件事實清楚,但原告陳某因多年找尋被告李某無果導致欠款無法要回,情緒實在激動,而被告李某由于生活窘迫、對相關法律理解不清,確實無力償還原告案涉欠款。
于是,法官從減輕雙方訴訟壓力出發(fā),庭后立即通過電話組織調解工作,最終雙方達成合議:被告半個月內償還原告借款本金、利息及后續(xù)利息。
該院速裁團隊始終秉持著“快調解、速結案”工作理念,努力提高矛盾化解速度的同時,更加致力于切實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有力回應了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多元司法需求,增強人民群眾的滿意度。(完)
(來源:中新網吉林)
(編輯: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