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吉林新聞9月20日電 (譚偉旗 王森淼)近日,榆樹市人民法院八號人民法庭副庭長陳曉玲成功調解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在法官的努力下,雙方各讓一步,自愿達成調解協(xié)議,案件得以圓滿化解。
據悉,2020年6月,被告張某向原告高某借款,沒有約定還款期限,后被告給付原告部分欠款,但剩余部分一直未還款。原告向被告出具了借據,希望被告能歸還剩余欠款,但被告總是以沒錢為由推托,原告無奈訴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發(fā)現該案系朋友間的民間借貸糾紛,可以通過調解來解決當事人之間的糾紛,幫助兩個朋友消除嫌隙,重續(xù)情誼。
在調解過程中,由于雙方沒有約定還款日期,處理起來比較困難,但法官認真開導,疏解雙方情緒,耐心細致地向雙方釋法規(guī)、明法理,向被告釋明了不按時還款可能導致的嚴重后果,同時勸導被告不能因為欠款糾紛影響了以后的發(fā)展,更不能失去一個真心朋友。
在法官的努力下,被告表示自己實在是經濟存在困難,資金一時間周轉不開才導致欠款無法按時歸還。經過法官耐心細致的溝通調解,被告同意盡快還錢,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約定被告于今年8月10日先給付部分欠款;剩余欠款于2023年8月31日前付清。
調解成功后,雙方當事人也重歸于好,并對法官的傾力調解表示感謝,真正達到了案結、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近年來,該院始終堅持突出調解工作在審理案件過程中的作用,積極組織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糾紛,秉成民事案件調判結合的指導方針,通過調解讓當事人定紛止爭,有效緩解當事人的對立情緒,有效維護了社會的和諧和穩(wěn)定,也增強了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完)
(來源:中新網吉林)
(編輯: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