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林區(qū)基層法院/供圖
中新網吉林新聞2月17日電 (譚偉旗 程天宇)近日,汪清林區(qū)基層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王某等5人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一案。
據(jù)悉,該案中,王某等5名被告人為獲取非法利益,在明知其辦理的手機號碼可能被他人用于實施信息網絡犯罪的情況下,分別使用自己身份和親屬朋友身份辦理手機卡888張,為網絡犯罪行為提供接收違法所得的幫助,并從中收取手續(xù)費。
該院審理認為,王某等5名被告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仍為其提供接收違法所得的幫助,其行為已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法官提醒,一張小小的電話卡,后面不僅隱藏著金錢和利益的誘惑,也隱藏著法律的底線和紅線。切莫貪小惠小利、抱僥幸心理,將自己的銀行卡、電話卡出租、出借、出售給他人進行轉賬,為不法分子犯罪行為提供作案工具,成為不法分子的“幫兇”,最終害人害己。(完)
(來源:中新網吉林)
(編輯:王思博)